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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郵局推出了「喜樂年年還本終身保險」,主打「繳費期間內,每年領10%保額,期滿每年領20%」,他是不是真的是一張可以領「生存保險金」度後半餘生的保險呢?請看Money本日的分析。~


本險為生死合險,不分紅保單→清楚說明他不是「分紅保單」


生存保險金:

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下列各款約定給付「生存保險金」:

1.繳費期間內,每屆滿保單週年日,按當時保險金額之10%給付。

2.繳費期滿後(含繳費期滿當次)至保險年齡到達95 歲之保單週年日,每屆滿保單週年日,按當時保險金額之20%給付。

Money說:繳費期間每年領保額10%,期滿(含當次)每年領20%,這點廣告沒有騙人。但15年前,業界就有類似這樣的商品出現。


祝壽保險金:

保險年齡到達96 歲之保單週年日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公司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Money說:意指96歲後,契約強制解除。就算你想放,郵局也不給你存。這點仍在合理範圍內


身故保險金: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及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而尚未到期之保險費的總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但身故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或累計已繳付保險費扣除已領生存保險金之數額超過上述總額時,本公司則按身故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已繳付保險費扣除已領生存保險金之數額兩者金額中較大者給付之。

Money說:契約期間內,身故給當時保額+未到期保費,契約效力解除。但若保價金或是累積保費扣除已申請的生存保險金>當時保額+未到期保費時,就領取前者保險金。相當合理,但一年內自殺是不賠的喔!


完全殘廢保險金:

本公司按診斷確定完全殘廢當時之保險金額及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而尚未到期之保險費的總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本公司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但確定完全殘廢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或累計已繳付保險費扣除已領生存保險金之數額超過上述總額時,本公司則按確定完全殘廢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已繳付保險費扣除已領生存保險金之數額兩者金額中較大者給付之。

Money說:和身故保險金相同,在契約期間內,全殘給當時保額+未到期保費,契約效力解除。但若保價金或是累積保費扣除已申請的生存保險金>、當時保額+未到期保費時,就領取前者保險金。相當合理,但一年內故意全殘是不賠的喔!在人壽公司裡,全殘=死亡

 

因為廣告主打生存保險金,所以最重要的生存保險金問題當然要放在重頭戲,這張保單究竟好不好?該不該買?現在就要揭曉。

 

以26歲男性為例,保額10萬20年期,年繳$36717,期滿總繳保費$734340。壽險保障繳費期間內為累積保費,前19年領了1萬的生存保險金19次=19萬,第20年領2萬。總計是21萬。扣掉我的總繳保費,我還有$524340還沒領到。接下來每年領2萬。524340/20000=26.217≒27年(當時已經是72歲了),總領生存保險金75萬(終於過我的總繳保費了>_<),所以說在72歲前,所謂的生存保險金就是提領你自己繳去的保費。而且在繳費期滿後,我的壽險保障隨著我提領生存保險金逐年遞減。95歲年度末,2萬領完契約效力解除。47年,我用「穩健型」投資賺不到這些利息嗎?活不了那麼久提前先和佛祖泡茶,也才拿回自己繳出去的保費(還要先扣除已申請的生存金)。在Money的認知下,這種實在不是一個好的保險商品,不但沒有規避風險,還讓人白白浪費時間青春歲月。當然如果你是人家說的「甲百二」,那恭喜你,終於苦盡甘來,但96歲強制解約,你也只能多領50萬左右而已。

附註:

喜樂年年保單條款

喜樂年年商品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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